您现在的位置是:房产观察 > 百科 > 历史人物 >

秦简公——承认“私田”的合法性

2023-01-24 10:42历史人物 人已围观

  本名:嬴悼子

  别称:秦简公

  所处时代:战国时代(秦国)

  民族族群:华夏族

  主要成就:允许百姓带剑;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

  秦简公,嬴姓,秦氏,名悼子,在位15年。 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叔父。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简公二年(公元前413年),秦简公出师攻魏,败于郑(今陕西华县西南)。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简公令官吏带剑以防身。这是秦国革新礼制的一大措施;次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同年,魏伐秦,尽占河西地,筑洛阴、 县两城,秦退守洛水(今陕西境内洛水),为加强防御,保障国内改革,简公组织军民在东境修筑长城。这是战国时期最早的长城,又称秦东长城。长城南起今陕西华阴县东南小张村附近,由此趋向东北越过渭河,沿洛河右岸北上,经大荔、蒲城、白水等县,北止于白水县黄龙山南麓。今华阴县城东、蒲城县东南,尚有秦长城遗址。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秦简公——承认“私田”的合法性

语音朗读

站点信息

  • 文章统计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