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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房翻新装修合同签订10大原则
2024-03-07 21:59装修知识 人已围观
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审查下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参观一下装修公司正在施工的现场,检查一下施工工地以及工人的素质,要重点看下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以及防火情况。
北京旧房翻新装修合同签订10大原则
1、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审查下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2、要参观一下装修公司正在施工的现场,检查一下施工工地以及工人的素质,要重点看下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以及防火情况。
3、装修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应该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应该注意要严格审查一下,如果委托装修公司选购建材的话,最好要求提供一下样品,可以日后做对比检验。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详细注明工期以及有几次验收等程序,还要标注详细的操作说明,另外要注意约定违约金的赔偿比例,如果需要使用材料,品牌型号以及数量都要标注清楚,不要采用笼统字样。
5、装修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需要复印一下委托书,要注意跟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留一下公司正式负责人的工作证以及联系电话。
6、在交工程款的时候最好亲自交给公司财务,并且要注意索要正规发票,避免中间有其他人介入代办。
7、工程完成之后应该约定不同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跟装修公司约定,要扣留一部分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8、一般的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如果是装修公司包料的话要注意查看选购材料的明细表,合格证以及发票等证据。如果是自己选料的话要注意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禁止使用淘汰材料。
9、要注意的是,在装修竣工之后一定要验收,空气质量应该是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检测不合格的话,如果是装修公司的责任,那么就因该返工并且要承担相应的金钱损失。
10、如果在预算项目上有变化的时候变,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北京旧房翻新装修合同包含内容
一、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的基本信息
装修合同中,要标明业主和装修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业主的姓名、店址、联系方式,以及装修公司的名称、地址等,最好可以将工程负责人的信息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也附到合同中,作为证明材料。以免出现工程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二、装修工程的基本信息
在装修合同中,装修项目的具体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尽量做到越详细越好。这一部分包括工地的地点、施工面积、包含的施工项目以及施工时间等。
三、装修工程的承包方式
装修工程的承包方式,现在基本上分为四种,分别为全包、半包、清包和套餐形式。与装修公司商定后选择的装修方式,也要具体地写进合同中。
四、装修费用、支付方式等的确定
装修费用的问题,是业主们会关心的重点,合同中的这一部分,一定要仔细看清。 合同中应该标明装修费用是一次性付清,还是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具体的收费项目都有哪些,又是如何进行收费等这些问题。这一部分的内容要越详细越好,但也要清晰、有条理。
五、装修材料的基本信息
对于需要装修公司提供材料的情况,还需要在合同中标明装修材料的基本信息。最好是分区域标明,例如客厅部分的材料有哪些,卧室部分的材料又有哪些等。这些材料,一定要写清楚具体的品牌、型号、颜色和数量等信息,不要随便带过,以防装修时使用的材料与要求的不同。
六、违约的处理问题
即使签订的合同,但装修时难免会出现或大或小的违约现象,例如装修完工时间超出约定期限,又或是验收时有的部分不合格等。合同中,要标明出现违约现象的处理方式,由哪一方来负责,又要如何解决。
七、方案修改问题
装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方案的修改,有的是因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的是因为业主想法的改变,这些都很正常。但出现这种变动时,一定也要与装修公司修改合同,重新签署。
八、保修问题
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一般会对工程有一个保修的后期服务,这些服务,也应该写进合同中。例如整体工程的保修时间是多久,隐蔽工程的保修时间又是多久,哪些服务是免费的,那些收费的项目标准又是如何。写清楚这些,才能更好地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北京旧房翻新装修合同常见陷阱
一、卖房者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有假房主房主,而且它们还有假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阴阳合同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三、中介合同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四、房屋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在交房前和交房后由谁来承担。
六、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七、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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