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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实务之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 ——视同销售

2023-12-05 20:00课程 人已围观

课程简介

    简易计税: 营改增后出现了很多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取得进项税时,发生了“政策不允许进项税抵扣且未抵扣”的情形,所以在销售时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否则会导致税负较高且有失公允。但这只是因营改增时点问题导致的情形之一,除此以外还有其他许多情况。企业究竟该如何操作呢?哪些特殊情况企业需要注意?

    预缴增值税:根据去年营改增22号公告和1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但在实践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如何预缴增值税、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以及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许多财务人员不太把握,甚至还存在很大疑问。

    究竟如何处理才是合规的,怎样操作才能正确申报不影响汇算清缴,本期课程一起来听翟老师结合数十个营改增后的账务处理变化给大家指点迷津吧!

 

课程收益

正确理解营改增后简易计税的适用性及注意事项

案例解析预缴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结合增值税政策变化解析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课程大纲

增值税新规案例解析——简易计税篇

——案例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案例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案例3:销售建筑服务

——案例4:出租不动产

——案例5:销售不动产

——案例6:劳务派遣

增值税新规案例解析——预缴增值税篇

——案例1:异地销售建筑服务

——案例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房款

——案例3:异地出租不动产

——案例4:异地转让不动产

——案例5:异地转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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